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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发布关于对营销人员资格规定的重申通告

来源:三生 2024-12-25 宁静致远

公司《营业守则与管理规范》第二章对营销人员的资格申请、有效期、终止与重新申请、更名做了详细的规定,现重申如下,请各市场严格执行遵守:

一、营销人员的资格申请、有效期、终止与重新申请

营销人员是指获得公司确认经销权的个人或法人,包括:销售代表、代理经销商、健康顾问工作室。

1、资格申请条件
1.1 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
1.2 提交有效身份证明;
1.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4 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1.5 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1.6 非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处分禁止重新加入或因经济犯罪案件被刑事处罚的人员;

1.7 非本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2、资格的有效期、终止与重新申请
2.1 营销人员资格有效期为连续12个月,自获得公司批准成为营销人员的次月起开始计算;
2.2 营销人员可随时以书面申请并附个人身份证向公司申请自愿终止营销人员资格,终止日期以公司确认日期为准,须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资格;
2.3 在资格有效期内未获得资格的自动延续的,其资格到期将自动终止,可随时向客服部重新申请资格,终止的资格可以根据公司的相关政策要求随时恢复;
2.4 以下情形,公司可单方解除营销协议:
2.4.1 提供虚假资料获得营销人员资格。
2.4.2 利用他人的身份证明、营业资质证明以及银行账户,骗取营销人员资格。
2.4.3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隐瞒信息与公司签订营销协议。经核实后,营销协议自始无效。
2.4.4 擅自将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以转让、继承、分割等形式转移给第三方。
2.4.5 通过家庭成员或合伙的形式经营,因内部成员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发成员或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向公司主张分割或协助分割营销协议项下权利义务或营销人员资格。
2.4.6 健康顾问工作室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变更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4.7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营销协议、营业守则等的。
2.4.8 因以上情形被公司终止违规资格的,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2.5 公司确认营销人员资格自愿终止后的3个月内,或自动终止前的12个月内,营销人员若涉及推广公司产品、参加业务培训等业务活动,其重新申请资格时,公司有权认定其行为属于重复申请资格的违规行为。

2.6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任何资格申请。

3、更名(资格变更)
3.1 新注册资格时:因各种原因发生姓名同音不同字或缺字或多字、身份证号码有数字或位数错误,可以申请更正,填写《注册资料错误纠正表》传真或发邮件至公司客服部;
3.2 移居他国:需要出具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方可办理资格转让手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执行继承,接收对象必须是自己的直系亲属(提供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3.3 对已故人员: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由其直系亲属继承(填写《营销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提供户籍关系、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3.4 夫妻离异:通过双方协商协议并出具相关部门手续即可;

3.5 发生上述这些情况,可填写《营销人员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传真或发邮件至公司市场规则部。

二、原三生VIP会员和店铺工作室会员资格的有关特别说明

1、公司原政策规定:VIP会员和店铺工作室会员,无需续约保留资格,但对于1年及以上未做任何消费的,可以向公司申请取消原资格,重新申报。

2、为了更加便于市场管理和流程优化:对于VIP卡会员和店铺工作室会员的资格延续做出适当调整,对于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有任何购货的VIP卡会员和店铺工作室会员卡调整为休眠账户。

3、休眠账户的权益:
3.1 无需申请,可以重新申请会员资格;
3.2 随时可以通过购货激活原会员账户;

3.3 申请新会员卡后,原会员卡号自动作废。

三、注销规定的调整

营销人员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注销会员资格,注销日期以公司确认为准,原规定6个月调整为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资格。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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