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2024-07-29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诚信有序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z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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