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新津区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正式开启 “全民打传” 模式。新津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实施《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行为,最高奖励可达 5000 元。根据《打击传销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对象为以书面、电话或其他方式,实名向新津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举报传销行为,且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个人或单位。举报人在举报时,需提供涉嫌传销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基本违法情况及相关证据等,并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奖励标准依据举报线索的价值和案件侦破情况而定:举报人提供传销活动主要头目关键信息,执法部门据此破获案件并查获主要人员,或涉案人员超100人的,奖励5000元。提供骨干分子关键信息,破获案件并查获重要骨干人员,或涉案人员50人以上100 人(含)以下的,奖励 3000 元。提供具体地点、组织者等关键信息,查获一般骨干人员,或涉案人员 30 人以上 50 人(含)以下的,奖励 2000 元。举报具体地点、平台信息等,查获涉案人员 10 人以上 30 人(含)以下的,奖励 1000 元。举报具体地点等,查获涉案人员 10 人(含)以下的,按 200 元 / 个的标准奖励。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可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领取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宁静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