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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组织传销……,上海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来源:新民晚报 2024-10-15 梦想港湾

虚假宣传,诋毁同行,组织传销……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年度守护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涉企违规收费、价格违法、传销与直销企业涉传等违法行为,守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消费信心。近日,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守护行动”五个典型案例。

上海会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当事人为“酒店哥哥”网站(www.hotelgg.com)的管理运营主体,主要从事预定会场、会务服务等业务。当事人与第三方搜索平台360(www.so.com)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当事人将与“酒店哥哥”相关的搜索关键词提供给平台作为搜索依据,便于在该平台中搜索到“酒店哥哥”的名称及其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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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搜索页面 采访对象提供(下同)
2020年2月至2021年8月期间,在未经天津美津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将“天津美津会议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搜索关键词与“酒店哥哥”网站进行链接,导致在360平台搜索该公司时,第一条出现“天津美津会议服务有限公司「酒店哥哥」网免费在线预订”,第二条出现“天津美津会议服务有限公司「0服务费」推荐低价好场地”,并配有包含“酒店哥哥HotelGG.com”等文字内容的图片,点击后会跳转至“酒店哥哥”网站,使消费者误以为“天津美津会议服务有限公司”与“酒店哥哥”网站存在合作关系或特定联系。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混淆行为。2024年1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浙江汇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当事人在上海市金山区某商超开展现场会销,销售康佳净食机产品。销售人员在现场宣讲过程中,使用了“阿姨,你们辛苦一辈子,有的高血压,有的糖尿病,你再不舍得,到时候你这个病严重了,后悔都来不及了”“人一辈子三个钱是必须要花,越多越好……第三个就是健康投资的钱,你不花这个钱,加倍还是要送到医院去的”“花4999,给咱们家里买一台康佳食材机,用上15年,让咱们一家人不吃农药、不吃激素、不得癌症,高血压糖尿病也不严重,你们觉得这4000块花得值不值?”等制造健康焦虑、宣传产品性能功效的用语。但康佳净食机实际是一种瓜果蔬菜和肉类清洗机器,仅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菌等有一定去除、杀灭率,并不具有预防治疗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功能。
当事人在会销的过程中对销售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5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上海云端洗烫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

2023年6月,当事人以洁希亚国际洗衣F76店为背景拍摄视频,称该店“客户说他们洗得不干净”“设备坏了没有人处理”“开了几个月就关门了”,并将视频发布至“UCC国际洗衣招商总部”微信视频号,传播不实内容,诋毁北京洁希亚洗染技术有限公司,影响同业竞争者的商誉。同时,当事人还通过抖音平台账号“UCC国际洗衣”宣称其曾获“中国轻工业机械洗涤专委会会员单位荣誉称号”“诚信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等荣誉,工厂面积10万平方米,但均与事实不符。
当事人拍摄传播视频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所指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合并罚款人民币11.5万元。
上海盛康利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由推荐人直接或间接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以此获得推荐奖励的方式销售一款茶叶,发展人员不受限制。该定制茶叶进货价为81元/盒,销售价分别为:小康级别900元/盒、安康级别2300元3盒、泰康级别6300元9盒、盛康级别18600元30盒。会员A在小程序上购买茶叶后,推荐B购买,则A可获直接推荐奖励,B推荐C购买后,A可获得间接推荐奖励,B可以获得直接推荐奖励,以此类推。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获得销售收入共计51200元,产生直接推荐奖励1840元,间接推荐奖励440元,共计2280元。
当事人组织发展多层级销售人员销售商品,并以下线销售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4年5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当事人的茶叶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
上海希壤智慧餐饮有限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3年9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某美食广场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经查,当事人在运营管理美食广场过程中,对入驻商家以固定标准收取水费、电费,其中水费收取标准为每立方米7元,电费收取标准为每千瓦时1.5元。而实际同期政府定价为:水费每立方米5.99元,电费每千瓦时1.21元。经统计,当事人共向经营户收取水费2117.78元,电费37161.1元,其中超标收取水费305.56元、电费7184.48元。
水费、电费为政府定价,任何个人或公司都应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加价。当事人多收水费、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4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罚款人民币7490.04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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